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91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我校参评的软件工程、商务英语专业的自评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4天,时间从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如对上述专业自评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74-5829121。
教务处
2021年1月15日
附件:梧州学院-软件工程-自评材料.锄颈辫
附件:梧州学院-商务英语-自评材料.锄颈辫